湖滨区“流动调解”调出大和谐
“今年前4个月,到区上访的群众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8%,90%以上的一般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。”湖滨区一名信访干部介绍说。
是什么原因使该区群众上访量急剧下降?经过了解得到了答案——是因为“流动调解”。
去年以来,该区通过不断分析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,突出源头预防,积极探索工作新途径,初步建立了相关部门联合、群众广泛参与的“流动调解”机制。在乡(街道)成立“流动调解团”,村(社区)建立“流动调解室”,村民组(楼、院)建立“流动调解小组”,群众中选拔“流动调解员”,形成“哪里有群众,哪里就有调解组织;哪里有纠纷,调解人员就流动到哪里”的四级调解网络,实现了群众工作关口前移、重心下移,社会和谐稳定。
2007年,湖滨区无赴京到省集体访、恶性访,到市集体访较2006年下降80%,被评为省、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。今年1至4月份,该区没有发生赴京到省集体访和非正常访,到区上访量同比下降30%。
“流动调解”何以取得如此明显的效果?
“流动调解”变“坐堂”调解为“上门”调解,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。该区的“流动调解团”定期到村里排查矛盾纠纷、进行法律宣传,使很多纠纷在群众“家门口”得到化解。
“流动调解”变单一部门独自作战为多部门整体联动,通过整合资源,把公安、土地、计生、民政等部门纳入调解组织,改变了以往司法、信访等部门单打独斗、各自为战的局面,使大批涉及面广的纠纷得到化解。
“流动调解”变主要依靠组织力量为群众广泛参与的调解力量,提高了调成率。在群众中推选出来的“流动调解员”主要为责任心强、懂政策法律的离任干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复退军人等。他们发挥人熟、地熟、情况熟等优势,使许多职能部门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就地化解。今年以来,该区活跃在基层的2000余名“流动调解员”已化解纠纷1300余起。
“流动调解”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,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。目前,湖滨区已基本实现了无矛盾纠纷上交、无矛盾纠纷激化、无群体性上访、无赴省进京上访、无“民转刑”案件的“五无”目标,“流动调解”已成为谋求和谐、构建和谐、实现和谐的“助推器”。(马七斤 刘晓莉 杨国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