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湖滨区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 号),为了加强领导,强化责任,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深入实施,根据湖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。组长由李纪林局长担任,副组长由孙超红、李建民、宋卫东担任,成员由陈晓霞、张程燕、隋丽霞、王苏强担任。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,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内容、程序、形式和监督保障等相关制度。
二00八年四月30日